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发包人)现对“真火实训场地周边环境改造工程施工承包”(采购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承包单位,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一)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学达路99号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规模:约3000平方米及设备安装。
(三)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范围:真火实训场地周边环境改造工程施工承包,主要工程包括消防车行车道及人行步道铺设(共计约200平方米)、消防水箱布设(1座,含设备基础)、绿化整治(约2500平方米)等。承包人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历天的草坪养护。
(四)工期要求:
自甲方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消防车行车道及人行步道铺设、绿化整治,工期要求为不超过40日历天天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消防水箱布设工期要求为不超过50日历天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
(五)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六)本次谈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具备在渝承揽施工工程项目的资格。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条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道路施工承包或土石方施工承包的类似工程项目;
(四)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shuiyh@chinaexpressair.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要求如下:
1.报名邮件以“响应人名称+华夏教育真火实训场地周边环境改造施工承包报名”为主题,邮件正文写明响应人名称、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2.报名邮件应附如下资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还须附响应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公司简介1份、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的完整复印件1份(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见本篇前述第三、(三)项内容);
3.报名邮件文件大小必须控制在20M以内。
(二)采购人于2023年8月1日9:00时至2023年8月8日17:00时向报名成功的响应人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响应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踏勘开放时间及采购人项目现场联系方式详见本谈判文件响应人须知篇目内容。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响应人须于2023年8月18日09:00时至2023年8月18日09:30时将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文件载明地点。
(五)响应截止和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8月18日北京时间09:00时。
(六)响应文件递交和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主办公楼。
(七)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谈判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以下统一简称为补疑文件)一律在通过采购人电子邮箱shuiyh@chinaexpressair.com发送给各响应人之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电子邮箱,请各响应人报名时务必复核并保证自身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注意查收采购人电子邮箱发送的邮件;无论响应人回复收到与否,均视同响应人已收到并知晓本项目补疑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响应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由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已全部履行完毕的除外,需提供法院的执行终结证明文件)
2.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涉及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
3. 响应人近3年(即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涉诉公布的裁判文书中有因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而被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涉诉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主办公楼
联系人:税月华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471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