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2025年度毒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现有“华夏航空2025年度毒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合作供应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项目名称 |
需求内容 |
拟检测人员数量 |
检测范围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在职员工专业毛发毒检 |
6000人/年 年度开展2次,3000人/次 |
十类:单乙酰吗啡、冰毒、摇头丸、氯胺酮、四氢大麻酚、可卡因、依托咪酯、乙基氟胺酮、合成大麻素(K2/K3)、赛洛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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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职新员工毛发毒检 |
90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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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测 |
1次/年 |
三类: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单乙酰吗啡 |
企业自有资金,已经落实。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有受到数额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直接检测鉴定机构: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包含法医毒物鉴定;同时,需具备市场监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满足CMA或CNAS要求;执业检测人员(出具鉴定意见书的人)须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类别包括“法医毒物”。
2.如为被授权方/业务被委托方/合作方:需提供授权方、委托方、合作方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认定许可证》及授权/委托/合作相关文件,且检测完成后检测报告为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认定许可证》的授权/委托/合作方出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10:00—2025年6月23日17:00(节假日除外)提供1份报名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认定许可证》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将以上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报名(chengm@chinaexpressair.com,邮件需注明邮件主题、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邮件附件内容不大于20M)。
(二)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再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事宜。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同时在华夏航空官网(https://www.chinaexpressair.com)、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上发布。
采购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121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征集合格供应商信息,非项目邀请;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采购人审核备案之用;
(三)采购人仅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通知商谈合作机会。
八、解释权
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无论报名是否通过审核,采购人均无向报名供应商解释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