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产品购买须知
主题产品是突出航线目的地亮点的飞行线路产品,华夏航空提供行程内的机票权益,根据具体产品内容赠送行程内的酒店、租车等增值服务,或根据旅客意愿代订酒店、租车等增值服务。
1.产品权益具体内容:以具体产品展示权益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产品销售日期、机票兑换日期、适用航线、可兑换的航班日期、(特殊日期)需加价兑换的航班日期、其他权益兑换及使用日期等。
2.适用人群
仅限持有大陆身份证的成人、有成人陪伴的儿童(儿童需与成人同时兑换机票),或12周岁(含)以上的未成年人。
3.适用座位
(1)华夏航空直飞/经停航班,订座舱位为U舱;
(2)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航程中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段订座舱位为W/J舱;
(3)权益含20KG免费托运行李额。
二、使用规则
1.卡券绑定
旅客购买产品后,根据具体产品的展示权益内容,进行绑定乘机人信息(一旦绑定不可修改)。如绑定信息后,仍无法兑换机票,可联系华夏航空95332客服核实解决。
2.机票兑换
(1)以购买渠道具体产品展示信息找到兑换专区,进行机票兑换。
(2)机票兑换出票最少提前5天(含)(例:12月1日最早可以兑换12月6日航班)。其中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机票兑换出票最少提前5天(含),且最远可以兑换50天内的航班(例:12月1日最早可以兑换12月6日航班,12月1日最远可以兑换1月20日航班)。
3.家庭套票兑换
购买家庭套票时,产品内所有出行人员需同时预定同时出行。
4.其他权益兑换
机票兑换成功后,联系购买渠道客服,进行其他权益预订。
其他权益兑换最少提前1天(含)(例:12月1日最早可以兑换12月2日)。其他权益数量有限,先订先得。
5.其他权益规则
(1)本产品赠送权益
A.酒店产品需二次确认,房型不可指定。如遇特殊情况,酒店无法接待时,将尽力协调入住其他同等级酒店,旅客补足差价可升级酒店。实际预订结果以客服最终确认为准。
B.用车产品需二次确认,无法指定车型,出行前一天,提供司机联系方式。如遇特殊情况,车型无法接待时,将尽力协调更换其他同等级车型,旅客补足差价可升级车型。实际预订结果以客服最终确认为准。
C.门票产品需二次确认,门票仅限预约日期使用,实际预订结果以客服最终确认为准。
D.机票+赠送权益产品不可拆分使用。
(2)代订产品权益
代订产品独立于本产品。
6.特殊日期的机票兑换:
1)特殊日期覆盖寒暑运、春运、节假日等需求旺季,特殊日期的具体范围以兑换实时系统展示为准。
2)本产品所包含的机票兑换权益仅限非特殊日期出行的航班,如需兑换特殊日期出行的机票,则需要根据兑换实时系统展示的价格进行额外支付,成功兑换机票的,视为使用一次兑换次数。
3)特殊日期兑换的机票退改规则以本规则第四条机票退改规则为准。
三、退款规则
1.纯机票产品:
本产品一经兑换,无论是否使用,不支持自愿退款,产品未兑换,系统到期自动退款。
2.机票产品含赠送权益的:
(1)机票已兑换、其他权益非因旅客原因未兑换成功的:可于购买渠道申请产品全额退款,但若旅客已使用机票的,不支持产品退款。
(2)机票及其他权益未兑换的:自产品购买之日起未进行机票及其他权益兑换,可于购买渠道申请全额退款,全额退款付款项将原路退回用户支付账户,产品作废。旅客未进行申请的,在可兑换的航班日期到期后,系统自动退订。
(3)机票及其他权益兑换成功的:无论兑换的机票及其他权益,出行人实际是否使用,产品不支持自愿退订。
四、机票退改规则
1.自愿退改
不得自愿改期、签转。自愿退票仅退还已支付的机建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所支付款项;特殊日期的机票发生自愿退票,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所支付款项,退还加价金额和机建及燃油附加费。
2.非自愿签转
本产品除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非自愿签转外航。若家庭套票中涉及的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需非自愿签转,则套票内所有出行人员均按非自愿签转处理。
3.非自愿改期
(1)若兑换航程为华夏航空直飞/经停航班,则按以下规则执行:
A.符合非自愿变更条件,按《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执行。
B.若产品含多个关联航段,其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其他已兑换未使用的关联航段也符合非自愿变更条件。
关联航段:环飞产品(即同一产品围绕同一主题,从出发地到目的地,通过多次飞行不同航段完成的飞行线路产品)中各航段,互为关联航段。经停航班的出发地到目的地视为一个航段。
(2)若兑换航程为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则按以下规则执行:
A.若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即符合非自愿变更条件。
B.符合非自愿变更条件,在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优先签转至华夏航空或票面联运航空公司的后续航班。后续无航班的,可签转至与华夏航空有互售协议的合作航空公司。
C.符合非自愿变更条件的,支持免费变更1次,且变更后旅行日期在原客票旅行日期前后7天内,如果前后7天内无可变更航班,按非自愿退票处理。
(3)家庭套票如需非自愿改期,产品内所有出行人员均按非自愿改期处理。
(4)特殊日期的机票改期仍适用第3款非自愿改期规定。
4.非自愿退票
(1)若兑换航程为华夏航空直飞/经停航班,按以下规则执行:
A.符合非自愿条件,按《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执行,旅客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已支付的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和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在退票完成后,系统自动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B.符合非自愿条件,若产品涉及关联航段,已兑换且客票标示的部分航段已使用时,旅客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如需继续使用产品,在退票完成后,系统自动恢复相应兑换次数。但若兑换时一次性兑换往返机票,已兑换且去程已使用时,不退还兑换次数及已使用航段所支付款项。
(2)若兑换航程为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则按以下规则执行:
A.若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即符合非自愿退票条件。
B.符合非自愿条件,且客票标示的全部联运航段均未使用时,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已支付的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在退票完成后,系统自动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C.符合非自愿条件,且客票标示的部分联运航段已使用时,仅可退还未使用航段的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如为特殊日期航班,未使用航段为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段的,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票面价和机建及燃油附加费;未使用航段为非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段的,当加价金额大于外航段票面价时,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票面价和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当加价金额小于外航段票面价时,提交退票申请后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加价金额和机建及燃油附加费,不退还兑换次数及购买产品所支付款项。
(3)如需退订产品,若单张券码下兑换次数全部未兑换(机票非自愿退票审核通过的兑换次数视为未兑换),可联系原产品购买渠道申请退款,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具体到账时间以金融机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家庭套票如需非自愿退票,产品内所有出行人员均按非自愿退票处理。
五、其他权益退改规则
1.本产品赠送权益:
(1)不得自愿更改权益使用日期,不得更换权益。权益为赠送项目,机票使用后,赠送权益因个人原因未兑换或因个人原因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赠送权益,不退还兑换次数及款项。
(2)因航班原因变动发生机票非自愿改期,出行人员应主动联系客服,可协调改期,仅限一次。改期时间和更改后航班日期保持一致。
(3)因航班变动导致或者赠送权益的提供服务方无法接待,出行人员应主动联系客服,可协调变更其他权益,仅限一次。
(4)因航班原因变动发生机票非自愿退票,机票恢复相应兑换次数后,受影响的其他权益可恢复相应兑换次数。
(5)产品退款的,就产品赠送权益不再额外退还或赔偿任何款项。
2.代订产品权益:
(1)代订产品独立于本产品,出行人员可主动联系客服,根据服务提供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自愿更改权益日期。
(2)因航班原因变动发生机票非自愿改期,出行人员应主动联系客服,可协调改期,仅限一次。改期时间和更改后航班日期保持一致。
(3)如因航班变动导致或者赠送权益的提供服务方无法接待,出行人员应主动联系客服,可协调变更其他权益,仅限一次。
(4)因航班原因变动发生机票非自愿退票,影响代订产品权益享受,可退还代订产品旅客实际支付款项。
(5)非因旅客原因导致代订产品无法享受,可退还代订产品旅客实际支付款项。
(6)代订产品仅为代订,我方不承担代订产品服务提供方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本产品仅限购买产品后绑定信息的旅客使用,绑定成功后不得转赠。产品价格不含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兑换机票时,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另行支付,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2.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受此类情况影响导致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销售方不提供额外补偿。
3.如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相应航班大面积调减,期间可兑换座位数可能相应减少,该情形不属于销售方违约的情形。
4.若旅客发生违反本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产品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违约或不合理行为,或通过占座、罢乘、煽动闹事等无理投诉或索赔的,销售方有权取消相关旅客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且有权不予退还产品价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产品兑换的客票属于特种票价客票,客票规则按照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执行。若本产品文件中各项规则与华夏航空其他文件规则相冲突时,以本产品文件中相应规则为准。
6.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因部分合作航司执行行李差异化收费政策,部分航段免费托运行李额需旅客先行垫付行李费用,并将于航司指定平台返还给旅客。
7.通程及华夏联程航班航程兑换机票含多个航段,多个航段整体视为一次兑换权益。
8.关于发票
(1)本产品中兑换航程不包含通程及华夏联程的非自联程航班,即均为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时,在可兑换的航班日期结束后,联系购买渠道按照产品实付现金金额开具发票(抖音购买渠道联系95332开具发票)。旅客支付的机建、燃油附加费及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可在每个行程使用后7天内通过华夏航空官方小程序-电子发票模块开具电子行程单,行程单金额等于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与机建、燃油附加费之和。如无法开具行程单,请联系华夏航空95332客服提交申请。
(2)本产品中兑换航程包含通程及华夏联程的非自联程航班,即航段含非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时,在可兑换的航班日期届满后,旅客可自行通过华夏航空官方小程序-电子发票模块开具电子行程单,行程单票面金额包含机票票面金额+机建及燃油附加费。开票规则为:用产品实际支付价格加上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减去产品项下实际打印的行程单机票票面金额合计数,如果产品实际支付价格与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之和大于所有行程单机票票面金额合计数,差额由销售方开具发票(抖音购买渠道联系95332开具发票);如果产品实际支付价格与加价金额(如为特殊日期航班)之和小于等于所有行程单机票票面金额合计数,则不再另行开票。
(3)开票:
本产品销售方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发票。
如有代订产品的,代订部分由实际的产品销售方开票。
9.特别声明:旅客直接从本公司购买主题产品的,适用本通用规则,本通用规则与具体产品展示规则不一致的,以具体产品展示规则内容为准。旅客从其他销售方购买本公司主题产品的,适用其他销售方制定并发布的产品规则。
10.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如有疑问详询华夏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9533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