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信息
《华夏航空品牌运价行李差异化产品规则》-国内非托运行李规定
来源:华夏航空发布者:华夏航空

非托运行李重量及尺寸规定:

    

类型

舱位类型

免费行李额

非托运行李

公务舱

两件,每件重量不超过8公斤

(单件行李尺寸不得超过20×35×55厘米)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

一件,重量不超过8公斤

(单件行李尺寸不得超过20×30×40厘米)

1、 超出免费运输范围的行李,在办理值机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 超级经济舱/经济舱旅客携带非托运行李尺寸超过20×30×40厘米但不超过20×35×55厘米时,仅在条件(时间、安全、行李大小等情况)允许范围内,登机口按逾重行李登机口收费标准(200元/件)收取费用后,方可办理非托运行李运输。若不满足登机口付费非托运行李运输条件时,应按照我公司托运行李的运输要求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3、 非托运行李适用范围:资料箱、照相机或望远镜、外衣或衣袋、袖珍书籍或手包、可折叠式行李车、尿布、 阅读材料、婴儿及儿童类用品、雨伞或拐杖、笔记本电脑、婴儿车、金银首饰、珠宝、有价票证、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