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品定义
一次性购买通程或者华夏联程基础产品的人数在10人(含)以上(或满足产品具体约束的最低成团人数),涉及华夏航空航段的航程、航班、乘机日期、舱位等级均相同且所有旅客均在同一PNR中,是华夏航空为满足团队旅客出行而制定的产品。
二、 产品销售途径
华夏航空客户服务中心及各授权销售代理单位。
三、 适用票证
适用于华夏航空通程/华夏联程产品的国内团队旅客客票。
四、 产品订座舱位
通程航班或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涉及的华夏航空航段(国内)订座舱位W/J。
五、 客票退改签规定
(一) 自愿退改
1、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办理自愿退票,需满足全部联运航段都未使用且客票状态为OPEN FOR USE时方可符合退票条件;
2、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客票无法办理自愿改期或自愿签转,如需办理自愿改期或自愿签转,则按自愿退票规则办理。
(二) 自愿退票收费规则
产品 舱位等级 |
自愿退票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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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计划离站时间72小时前(含)取消定座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72小时内(不含)至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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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
60% |
100% |
说明: (1) 如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客票均为987票证,若两段行程均未使用,其客票办理退票时按照上述费率收取;若其中一段已使用,则只退未使用航段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 (2) 如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客票其中一段或多段为非987票证,其客票中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段按照上述费率收取,非华夏航空实际承运段按照实际承运航司规定费率收取; (3) 自愿退票时间以实际取消航班座位的时间计算,手续费均四舍五入至个位。 |
(三) 非自愿退票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即符合非自愿退票条件。
1、 客票均为987票证
(1) 符合非自愿条件,且客票标示的全部联运航段均未使用,支持按产品票价及机建、燃油费总额全退。
(2) 符合非自愿条件,且客票标示的部分联运航段已使用,支持未使用航段票价及机建、燃油费可全退,可退费用计算方式为:
产品折扣:产品票价÷(第一段Y舱价格+第二段Y舱价格)
可退费用:产品折扣*未使用段Y舱价格+未使用航段机建、燃油费
2、客票含非987票证
(1) 若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外航航段不正常,但华夏航空航段正常且客票未使用,华夏航空航段只支持票价及机建、燃油费总额全退;外航司航段退票依据外航司的退票费率标准执行。
(2) 若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华夏航空航段不正常,外航航段正常,华夏航空航段支持按票价及机建、燃油费总额全退,外航司航段退票依据外航司的退票费率标准执行,产生的费用由团队方或者出票方承担。
(四) 非自愿改期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符合非自愿改期条件。
1、 客票均为987票证
符合非自愿条件的,支持免费改期1次,且改期后旅行日期在原客票旅行日期前后7天内,如果前后7天内无可改期航班,按非自愿退票处理。
2、 客票含非987票证
(1)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外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华夏航空航段支持免费改期1次,且改期后旅行日期在原客票旅行日期前后7天内,如果前后7天内无可改期航班,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外航航段依据外航改期标准执行。
(2)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中华夏航空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华夏航空航段支持免费改期1次,且改期后旅行日期在原客票旅行日期前后7天内,如果前后7天内无可改期航班,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外航航段因改期产生的费用由团队方或出票方承担。
六、 产品服务权益
通程航班及华夏联程团队产品的服务权益,因各地保障资源差异等因素,旅客实际可享受的权益内容以所购买产品在相关销售平台的产品说明及信息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