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定义
基于旅客自主规划的多段航程需求,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承运航班和新疆天缘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航空”)的承运航班进行了智能衔接,形成了通航联程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 本产品由通用航空、华夏航空分别就各自承运航段与旅客建立航空运输关系,任何一方不是本产品项下整个航段的缔约承运人。
本产品是指华夏航空按照旅客出行意图,代理旅客订购通用航空的客票后进行智能衔接所形成的特种票价产品。为提升旅客的出行便利,华夏航空协助旅客办理通用航空航段的客票预订、票款代收代付服务,以及协助通用航空提供发生航班变动的短信告知等服务,但该服务不影响通用航空与旅客之间建立的航空运输合同关系。
二、产品销售途径及运价
(一)销售途径:华夏航空官网、华夏航空微信小程序、同程等OTA平台。
(二)销售日期:2025年3月21日(含)开始销售。
(三)航班日期:2025年3月21日(含)后的航班。
三、适用票证
适用于本产品的客票。
四、通用航空承运航段
(一)客票退改签规则
1.自愿退改签规则
不能自愿变更;发生自愿退票的,收取手续费后向旅客退还剩余机票价款,机建燃油费为0。
2.非自愿退改签规则
不能非自愿变更;航班发生不正常变动,产生非自愿退票的,向旅客退还已支付的机票价款,机建燃油费为0。
(二)行李规定
1.手提行李额:可免费携带8KG手提行李额,每人1件,尺寸22CM*35CM*56CM以内。
2.托运行李额:无托运行李额。
通用航空承运航段值机时,将对旅客行李进行称重,并在旅客登记表中记录重量及件数;在乘机手续办理柜台设置手提行李标准尺寸框架,对旅客手提行李的尺寸及重量进行控制。
特别说明:
1. 通用航空承运航段涉及到的客票退改签规则、行李规定、特殊旅客、特殊物品、危险品承运等相关服务内容,本产品规则没有规定的,适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服务手册》,本产品规则与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服务手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产品内容为准。
请旅客务必仔细阅读并高度关注。
2. 华夏航空为旅客代订通用航空的客票,仅为代订,华夏航空不承担通用航空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责任。
如对通用航空航班有任何疑问的,旅客可以拨打通用航空客票及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00391咨询。
五、华夏航空承运航段
(一)产品订座舱位
华夏航空航段的订座舱位为 J舱。
(二)客票退改签规则
1.自愿退改签规则
(1)不能自愿变更;
(2)发生自愿退票的,根据本产品中第一航段的计划起飞时间与自愿退票时间,按照以下自愿退票费率收取手续费后,向旅客退还剩余机票价款及机建燃油费。
产品 舱位等级 |
自愿退票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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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计划离站时间72小时前(含)取消定座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24小时前(含)至72小时内(不含)取消定座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前(含)至24小时内(不含)取消定座 |
航班计划离站时间4小时内(不含)至航班起飞后取消定座 |
|
经济舱 |
25% |
35% |
45% |
60% |
说明:自愿退票时间以旅客实际取消航班座位的时间为准,手续费均四舍五入至个位。 |
2.非自愿退改签规则
(1)航班发生不正常变动,产生非自愿退票的,向旅客退还已支付的机票价款及机建燃油费。
(2)航班发生不正常变动,提供免费改期1次,且改期后旅行日期在原客票旅行日期前后7天内,如果前后7天内无可改期航班,按非自愿退票处理。若需签转,在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优先签转至华夏航空的后续航班。后续无航班的,可签转至与华夏航空有互售协议的合作航空公司。
(三)行李规定
1.手提行李额:可免费携带8KG手提行李额,每人1件,尺寸20CM*30CM*40CM以内。
2.托运行李额:20KG免费托运行李额,尺寸40CM*60CM*100CM以内。
华夏航空航段要求适用《华夏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如对华夏航空航班有任何疑问的,旅客可以拨打华夏航空客服95332。
六、关于航班衔接的特殊规定
1.两个航班均未乘坐,若任一航班发生自愿退票的,两个航班均按照自愿退票处理,不能仅选择其中一个航班进行自愿退票。华夏航空和通用航空按照各自承运航段收取手续费后,向旅客退还剩余机票价款、机建燃油费。
2.若通用航空航班未发生延误情形且旅客已实际乘坐,华夏航空航班发生航班变动,华夏航空客票按照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非自愿退改签规则执行。
3.若通用航空航班发生延误且旅客已实际乘坐,由于通用航空航班延误导致旅客未能乘坐华夏航空航班的,华夏航空考虑到旅客服务感知,华夏航空客票按照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非自愿退改签规则执行。
七、使用顺序、适用人群及发票
1、本产品必须按顺序使用,如果旅客因自身原因未按顺序使用,我司有权拒绝为旅客办理值机和登机手续。
2、本产品不适用婴儿(0-2 周岁)、无陪儿童。若有成人与儿童同行的情况,儿童票需与成人票一同预订。若有因无法补订婴儿票或儿童票而退票的情况,两个航班均按照自愿退票处理。
3、关于发票:旅客成行后,华夏航空承运航段可通过华夏航空官方小程序-电子发票模块开具电子行程单;通用航空承运航段可拨打4000600391开具电子发票。
提请注意:本产品规则的内容影响旅客权益,请旅客在购买本产品前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并充分知悉。